【百一案评】未明确约定归属的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公司有权优先使用

作者: 发表日期:2024-01-03 栏目:新闻资讯 阅读次数:加载中...

因《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著作权归属等重要内容,当事人对于协议中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的理解,应限于在先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范围,而非及于之后的实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此,在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美术作品,著作权应由公司享有,此后形成的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均属于职务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不构成侵权。

案号(2019)73民终1543

案情简介

原告北京神马好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神马好玩公司)/被告北京青青树动漫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青青树公司)、北京青草娱乐文化有限公司(简称青草公司)

200812月,何贵清与青青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01130日。2009315日至2010716日期间,何贵清创作了"孙悟空""沙僧""唐僧""猪脸猪八戒"4幅美术作品,20111013日至2013510日期间,何贵清又陆续创作了"肌肉武吉""二郎神""老板娘""人脸猪八戒""天兵"5幅美术作品。

2014313日,青青树公司与何贵清签订《<西游后传>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授权时间自201438日至201937日,附件中包含涉案"孙悟空""沙僧""唐僧"3幅美术作品,双方未将"二郎神""老板娘""人脸猪八戒""天兵"4幅美术作品列入合同附件之中。

201569日,青青树公司将包括涉案作品在内的美术作品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

20161130日,何贵清将包括涉案作品在内的美术作品申请《作品登记证书》。

2017630日,何贵清与神马好玩公司签订《著作权许可合同》,许可神马好玩公司独占使用《西游后传》角色形象美术作品的复制、改编、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附件中授权作品包括涉案9幅美术作品。

201775日,因在腾讯视频"狠西游片尾美术设计中显示有何贵清,"动画制作北京青青树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动画出品北京青草娱乐文化有限公司",神马好玩公司要求停止侵犯美术作品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争议焦点与法院观点

涉案9幅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应归属于何贵清还是青青树公司

一审中法院认为

本案中,根据在案证据,2008121日至20101130日期间,何贵清与青青树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121日至2013年间,何贵清与青青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时,何贵清在青青树公司工作期间担任美术设计一职,并一直为《神猎》项目的成员。结合青青树公司涉案项目的具体内容、筹划时间,何贵清的工作职责,双方劳动关系情况等事实,可以认定何贵清于2009315日至2013510日期间创作的涉案9幅美术作品,均属于为完成青青树公司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职务作品。

200812月,何贵清与青青树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8121日至20101130日。20081212日,何贵清与青青树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而取得的作品著作权属于公司所有。对此一审法院认为,上述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能够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在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何贵清于2009315日至2010716日期间创作的孙悟空”“沙僧”“唐僧”“猪脸猪八戒”4幅美术作品,著作权应由青青树公司享有。

同时,因《保密协议》中约定了著作权归属等重要内容,当事人对于协议中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的理解,应根据合同所载鉴于公司和员工之间已经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限于在先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范围,而非及于之后的实际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且《保密协议》系由青青树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应作出不利于青青树公司的解释。

因此,虽2010121日至2013年间何贵清与青青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双方未明确就2010121日至2013510日期间职务作品的归属达成合意,因此,何贵清于20111013日至2013510日期间创作的肌肉武吉”“二郎神”“老板娘”“人脸猪八戒”“天兵”5幅美术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何贵清享有。

随后,青青树公司又于2014313日与何贵清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该合同认定何贵清为《西游后传》人物形象的著作权人,因该合同附件包括了涉案孙悟空”“唐僧”“沙僧”3幅美术作品,可以认定青青树公司已同意涉案孙悟空”“唐僧”“沙僧”3幅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何贵清。该《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体现了青青树公司与何贵清当时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涉案9幅美术作品均属于职务作品,其中猪脸猪八戒的著作权由青青树公司享有,孙悟空”“沙僧”“唐僧”“肌肉武吉”“二郎神”“老板娘”“人脸猪八戒”“天兵”8幅作品的著作权由何贵清享有。

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青青树公司有权使用涉案9幅美术作品制作涉案动画片及片花,并授权青草公司将涉案动画片及片花在腾讯视频上传播。青草公司依据青青树公司授权,许可他人对涉案动画片及片花进行网络传播的行为也不构成侵权。青青树公司、青草公司的被控侵权行为未侵犯神马好玩公司对孙悟空8幅美术作品享有的著作权。

判决驳回诉请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