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一案评】“蚂蚁数藏”擅用“蚂蚁”字号已造成公众误认支持诉前行为保全

作者: 发表日期:2024-01-29 栏目:新闻资讯 阅读次数:加载中...

蚂蚁集团、蚂蚁上海公司对“蚂蚁链”享有商标专用权。蚂蚁集团旗下的“鲸探”平台使用提供数字藏品服务。在此情况下,蚂蚁链海南公司未经许可,注册使用“蚂蚁链”作为其企业字号,并且通过“蚂蚁数藏”平台提供数字藏品服务,已在一定程度上引发相关用户的混淆。为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责令蚂蚁链海南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本案采取保全措施不会对相关公众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影响,相反,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相关公众对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和提供者予以识别,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保障其财产安全,避免更多地相关公众因发生误认而遭受损失,进而引导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维护数字藏品行业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案号(2023)73行保1

案情简介

申请人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集团)蚂蚁区块链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上海公司)/被申请人蚂曳链(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链海南公司)

申请人蚂蚁集团、蚂蚁上海公司对蚂蚁链”“蚂蚁注册商标、企业字号蚂蚁享有合法权利。蚂蚁集团旗下的鲸探平台提供数字藏品服务。

蚂蚁链(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链公司)未经许可,注册使用蚂蚁链作为其企业字号,并且通过蚂蚁数藏平台(包括mayi.art网站、蚂蚁数藏手机版应用端等)提供数字藏品服务,发行名为蚂蚁数藏纪念章的数字藏品,并在智探APP、元数网、DoDo社区的注册账号中使用带有蚂蚁字样的标识。

蚂蚁集团、蚂蚁上海公司以蚂蚁链公司侵犯其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前行为保全申请,请求裁定蚂蚁链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变更其企业名称、立即停止在一切数字藏品的运营及宣传中使用与蚂蚁链”“蚂蚁注册商标或企业字号相同或近似的字样或标识。

 

争议焦点与法院观点

是否应当支持申请人的诉前保全申请

审理中

被申请人提出如下意见

蚂蚁链海南公司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行为,蚂蚁集团、蚂蚁上海公司并非有极高胜诉的可能性。

1. 蚂蚁链海南公司未侵犯蚂蚁集团、蚂蚁上海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权。蚂蚁链海南公司仅在企业名称中使用蚂蚁链”,蚂蚁数藏平台中从未使用过蚂蚁蚂蚁链”,蚂蚁链海南公司不存在商标性使用的情形或者行为。

2. 蚂蚁链海南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中,《确认函》可以高度盖然地证明了申请人知悉蚂蚁链海南公司并且认可蚂蚁链海南公司的合法性。

蚂蚁链海南公司为开发蚂蚁数藏软件进行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蚂蚁数藏平台使用的是BSN联盟链,该BSN联盟链由蚂蚁链海南公司与上海边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与蚂蚁集团使用的蚂蚁链有根本的区别。

此外,蚂蚁链海南公司收到蚂蚁集团、蚂蚁上海公司的律师函后,第一时间在蚂蚁数藏平台上向用户声明:蚂蚁数藏与阿里巴巴及蚂蚁集团无任何关联关系。由此可见,蚂蚁链海南公司主观上不具有搭便车的恶意。

 

法院认为

关于申请人蚂蚁集团、蚂蚁上海公司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包括请求保护的知识产权效力是否稳定的问题
    第一,根据《授权与确认函》,申请人蚂蚁集团、蚂蚁上海公司系上述注册商标的被许可人,在本案讼争中权利基础稳定。

第二,蚂蚁集团、蚂蚁上海公司对蚂蚁链享有商标专用权。蚂蚁集团旗下的鲸探平台使用提供数字藏品服务。在此情况下,蚂蚁链海南公司未经许可,注册使用蚂蚁链作为其企业字号,并且通过蚂蚁数藏平台提供数字藏品服务,已在一定程度上引发相关用户的混淆。

第三,申请人蚂蚁集团、蚂蚁上海公司包含蚂蚁字号的企业名称注册及使用时间早,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推广可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字号。

蚂蚁链海南公司未经许可发行名为蚂蚁数藏纪念章的数字藏品,并在智探APP、元数网、DoDo社区的注册账号中使用带有蚂蚁字样的标识,易使一般消费者误认,从而增加交易机会。

蚂蚁链海南公司作为数字藏品提供者,与蚂蚁集团、蚂蚁上海公司在一定范围内形成竞争关系。在双方签订蚂蚁链服务协议明确约定不得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蚂蚁蚂蚁链等标识的情况下,蚂蚁链海南公司仍实施使用蚂蚁标识的行为,未主动选择避让主观上难言存在善意。

综上所述,蚂蚁链海南公司实施的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较大。

二、关于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问题

根据智探APP、元数网、新浪微博及黑猫投诉平台等第三方平台的用户评论,已有用户对蚂蚁数藏平台的服务来源产生了混淆,并产生了负面的评价。此外,根据蚂蚁数藏平台发布寄售公告和运营公告的内容,蚂蚁数藏平台存在将改字藏品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的极大可能。为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责令蚂蚁链海南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三、关于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的问题
    如采取行为保全措施,被申请人蚂蚁链海南公司仅需停止使用被诉侵权标识的行为,并不会实质性地影响其正当的经营或推广活动,也不会对其产生过高的成本,更不会损害被申请人蚂蚁链海南公司的其他合法权利。
    四、关于采取保全措施是否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
    数字藏品作为数字经济的一个重要领域,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引导数字藏品赋能实体经济,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应有之义和现实需要。同时,数字藏品存在的金融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本案采取保全措施不会对相关公众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影响,相反,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相关公众对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和提供者予以识别,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保障其财产安全,避免更多地相关公众因发生误认而遭受损失,进而引导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维护数字藏品行业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裁定被申请人停止使用一切与蚂蚁链”“蚂蚁注册商标或企业字号相同或近似的字样或标识。